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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28/2007

JunkFax

未經收件人許可而傳真的廣告-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電訊管理局


原本,一份指引性嘅文件同名單,自由加入,自由下載。


雖然只有 Fax number,雖然法律上支持比較低,但其實對 mass sender 來說,被 cut 電話線甚至列入黑名單係好麻煩的。


將會變成一份唔單只有 Fax number,重有拒收電話錄音同埋 SMS 的名單。
https://www.dnc.gov.hk/tm/static/fees_schedule_tc.html
http://www.ofta.gov.hk/zh/uem/content_2.html#q2_1_7


最大問題係,點解由原來自由下載的名單變成了要比錢訂閱??


Fax 問題唔大,好多公司條 line 都係留比只係 Fax 用。
無名無姓,得個 number,除左 fax 之外其實真的沒甚麼用,而且還是 "不能 fax" 的名單。我看沒根本沒有必要把它加入收費行列。


可是電話,係依然可以人肉打 Cold call 的。加一點保護,也是好的。


 


電話 / eMail / Fax 名單這種本來是可以買賣了,新法例生效之後我不知道......但這不是叫別人在生效前買嗎??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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